1.领取营业执照并开业满两年(即2017年12月31日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
2.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
3.合同履约状况良好。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100%;
4.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
5.企业经营效益好,同意由监督机关将本企业申请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总产值或销售额等信息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1.网上填报
申请企业请登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守重公示系统”)http://sz.gdgs.gov.cn/home,在网上填报申请资料。
填报时间:2020年1月1日-3月1日
2.纸质材料打印、递交
企业完成网上申报资料提交后,下载打印《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和相关的附件材料,盖章签字后一式两份递交至协会。
递交时间:3月15日前。
3.符合公示条件的申请企业由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守重公示系统”上统一公示(显示企业相关公示信息的即为通过公示)。公示证书可在守重公示系统企业公示页面中查询。
企业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制作证书、牌匾,工本费用由企业自理。
公示时间:6月1日。
“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有助于企业提升自身企业品牌形象,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提供有力的资质资源,对企业自我发展能力培养和凝聚有深远意义。
许多重大工程招标及产品采购都要求是“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或给予守重企业优先采用权。守重企业效应惠及商业谈判、项目采购等。通过认定的守重企业是纳入广东省政府和地方政府优先采购目录的依据。